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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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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4名,具体岗位见《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2.报考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3.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截至公告报名首日,1987年4月26日之后出生)。

4.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未作出结论者;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102室

(二)须提供材料

报考者应按照要求提供排好序的相关材料。考点现场资格审查时也请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提交报名表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3,需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如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5.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三)面谈

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资格初审与面谈情况进行预评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统一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预评分排名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另行研究决定。

(三)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六、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入职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招聘查询方式

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四)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咨询电话:0755-8451338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

4.承诺书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幼教集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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